113 年新北市家犬貓絕育補助已開始受理


公告日期:2024/01/02 11:50

一、申請資格:(符合以下2 項資格任一):
  1. 設立戶籍於本市之民眾飼養管領之犬(貓)。其犬貓完成1.寵物登記、2.一年內有效期限狂犬病疫苗施打證明並領有3. 飼養寵物認證卡者。
  2. 本市公立動物之家流浪犬(貓)經認領養者,其犬貓完成1.寵物登記、2.一年內有效期限狂犬病疫苗施打證明,並檢附『新北市公立動物之家犬貓隻認養表』(以下簡稱認養表) 第四(或第三)聯(粉紅聯)。
二、該動物在本處公告受理絕育補助期限內1,且於本市委託絕育補助簽約動物醫院2 完成絕育手術
  3。術後14 天內完成申請絕育補助送件,可紙本申請或線上申請,倘為線上申請並請告知動物醫院將辦理線上申請絕育補助。
三、申請書上填寫之申請人與該動物之寵物登記飼主須為同一人(若檢附『新北市公立動物之家犬貓隻認養表』第四聯(或第三)正本者,前述表單登記飼主須與申請人為同一人,若不同人須檢附寵物登記轉讓證明),且資料相符者。
四、紙本申請應備資料:請依序檢附指定文件(1.影本需清晰,請勿放大或縮小2.勿另外重複於線上送件申請)
  1.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家犬貓絕育補助申請書正本:本申請書之申請人及本市委託絕育補助簽約動物醫院須詳實並以正楷填寫,不得有空白欄,若有塗改請於塗改處蓋章, 否則將予以退件。
  2.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分證影本須具清晰可識別之人像及文字,申請人須與照片飼主為同一人(線上申請需上傳身分證正反面)。
  3. 動物醫院資料欄:請本市委託絕育補助簽約動物醫院醫師詳實填寫,不得有空欄, 蓋上動物醫院大章及施術醫師簽名;並將依規定拍攝之術前後照片或影像檔交予申請人。
  4. 絕育補助申請照片說明如下:
    (1) 照片皆須為彩色,清晰可辨認動物之照片,紙本申請照片大小為 8cm ×6cm,請黏貼於申請書框格中。
    (2) 術前及術後照片必須完整露出動物身體,除固定肢體的繩索外,不應有物體遮蔽動物任何區域。
    (3) 照片內皆需有病歷資訊(需含動物種別及性別、醫院當年度代碼,請醫生於病歷板上簽上名字、施術日期、病歷號碼及晶片號碼,晶片號碼或日請勿缺漏1 碼,缺漏者將退件)。
    (4) 術前照片:飼主(含管領人)、犬貓正面合照、病歷卡板(線上申請需上傳術前照片)。
    (5) 術後照片:動物頸部抬起,頭部正面朝鏡頭,身體側躺(公畜需拉起後肢)露出手術傷口縫合處並附已取出之器官(睪丸或卵巢子宮)及病歷卡板(線上申請需上傳術後照片)。
    (6) 動物頭部正面:拍攝時,動物的鼻吻部及兩眼須朝相機鏡頭,照片需顯示動物完整雙眼及鼻頭。
    (7) 術前及術後照片請多拍攝備案,恕不接受民眾自行拍攝之寵物生活合照。
    (8) 醫院當年度代碼由動保處申請時函文通知。
5. 帳戶資料:戶名須與身分證姓名完全相同。確認數字、金融機構名及分行須清晰可識別,並將申請人本人存摺正面影本黏貼於申請書表格內(線上申請需上傳存摺封面,帳號僅填數字,不須標點符號''-'')。
6. 自主檢查:檢附文件欄須自主檢查並經確認無誤後勾選。
7. 寵物登記證必須完成變更事項如下:
(1)完成寵物登記:施打晶片,並確實辦理寵物登記。
(2)已絕育狀態:請施術動物醫院更新寵物登記證之絕育狀態為「已絕育」。
(3)施打狂犬病疫苗:需狂犬病疫苗一年內施打紀錄,請施打動物醫院更新寵物登記證之狂犬病疫苗之「最新狂犬病頸牌號碼」、「注射日期」,若施術絕育手術與施打狂犬病疫苗之動物醫院不同,請回原施打狂犬病疫苗之動物醫院更新施打資訊。寵物登記證請動物醫院提供,並以A4 大小裝訂於申請書後,並浮貼上飼養寵物認證卡正面及背面,飼養寵物認證卡背面記得簽上飼主名子。(未施打疫苗者將退件)
8. 新北市政府飼養寵物認證卡影本(參考附件):申請人須提供本市動保處或動物之家核發申請人本人之飼養寵物認證卡正反面影印本(反面需申請人本人正楷簽名),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寵物登記證影本空白處。若已完成絕育補助送件而無飼養寵物認證卡,請於本年度絕育補助經費公告用罄前補正,屆時不再受理補助。
寵物認證卡取得方式如下:
(1)至動保處或動物之家可以現場取得。
(2)至本處官網:相關連結/生命教育/進入課程,完成時數後可取得,若欲知申辦進度,可電話詢問寵物事業管理組。
9. 『新北市公立動物之家犬貓隻認養表』第四(或第三)聯(粉紅聯)正本(家犬貓免附):凡於本市公立動物之家認領養犬貓者,須於申請書上「申請類別」欄勾選「本市公立動物之家認養」,並將『新北市公立動物之家犬貓隻認養表』第四(或第三)聯正本(粉紅聯)裝訂於申請書後,且前述認養單第四聯(或第三)登記認養飼主須與申請人為同一人(線上申請新北市公立動物之家犬貓認養才需上傳粉紅色認養單)。
五、黃色標記為家犬貓及領養公立動物之家犬貓紙本及線上申請應準備之文件,綠色標記為領養公立動物之家應另額外檢具之文件。
六、線上申請送件應備資料(切勿再以紙本送件):
1. 申請資格、檢附文件及檢附照片標準,同紙本申請之說明。
2.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官方網站首頁,點選網頁上方“便民服務􀈹→點選“絕育補助􀈹進入絕育補助申請頁面(https://www.neuter.ntpc.gov.tw),手機及電腦皆可操作。
3. 請申請人註冊帳號,同個帳號可以申請多隻以上,請備妥同紙本申請說明第1 點至9 點之電子檔,請上傳檔案時請將檔案皆轉為「圖檔」(JPG 或PNG 檔等)。
4. 完成資料上傳(勿以紙本重複送件),申請人資料:依實填入正確資料,戶籍資料須確實填寫鄰里,並填入可收信之電子信箱,以確認案件審理情形,因案件通過、退件等資訊將透過電子信箱發送,請民眾務必確認電子信箱的正確性。
5. 必填欄位:身分證字號、姓名、生日、Email、手機(格式為0900-000000)、日間電話、夜間電話、戶籍及通訊地址、銀行帳號、銀行分行名稱、動物姓名、品種、晶片號碼 (晶片號碼應為15 碼)、病例號碼。
6. 必選欄位:戶籍地址的縣市及鄉鎮、銀行代號、分行代號、施術醫院所在區及醫院、施術日期、施行手術、申請類別、動物種類、動物性別、動物來源。
七、因年度案件量較大時,將依序為 民眾審理,請民眾耐心等候,倘民眾申請退件時間已超過本年度公告受理補助時間,將不再受理補正,則該案件視為已結案。
八、補助款核發金額:家犬(貓)公畜一隻新臺幣 600 元整,家犬(貓)母畜一隻新臺幣 1,200 元整;公立動物之家犬(貓)公畜一隻新臺幣1,000 元整,公立動物之家犬(貓)母畜一隻新臺幣2,000 元整。
九、因年度預算有限,本處將視經費執行情形不定時於官網公告受理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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